(WannNews)針對網路轉傳「台電竟將東部山區訂為核廢
料放置評估區?」一文,台電公司鄭重澄清該文章所述皆非事實,子虛烏有。台電公司指出,目前國內並無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法定選址程序」相關規定,一切選址程序皆須依法辦理,台電並無單方面決定場址所在地的權力,因此沒有文章所述,台電已將東部山區訂為核廢料放置評估區一事。
台電公司強調,本公司係依「放射性物料管理法施行細則」提報「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-104年度成果報告」,事實上是在無特定場址條件下,進行台灣本島及離島的地質環境合適性調查,希望了解火山、斷層活動、地殼抬升或沈陷、氣候及海平面變遷等影響因子,以建立國內相關深層地質調查及安全評估技術,並非表示東部山區已訂為核廢料放置評估區,盼有心人士勿藉此炒作,造成社會紛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