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WannNews)三商美邦人壽響應金管會規劃之「新版公司治理藍圖(2018~2020)」,為落實股東監督角色與行動主義,在2018/12/22自發性的簽署了「機構投資人盡職治理守則」,以善盡機構投資人之盡職治理責任。
三商美邦人壽以成為「最能創造價值的專業壽險公司」為企業願景,期許能夠為股東、保戶、員工及社會大眾等重要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。過往為達成此目標,並落實企業永續發展,確保客戶與股東的長期價值,已將責任投資原則納入促使資金之運用對於投資標的企業評估項目,以期更符合社會之期待。最近則更進一步訂定「盡職治理政策」,包含對客戶之責任、盡職治理行動,例如:關注被投資公司、與經營階層互動、參與股東會以及投票等之頻率與方式。還有盡職治理行動之委外辦理情形與管理措施,以及履行盡職治理情形之揭露方式與頻率等等。而前述種種作為,除了提升自身公司治理,更得以透過盡職治理行動,協助被投資企業強化自身的公司治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