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WannNews)對於孩子的關愛是母親的本性流露,對於家庭無私付出是女性愛與責任的展現。因此,許多女性同時是媽媽、老婆、人媳,也是職場中的一份子,忙碌於家庭與工作,使得多數的媽媽無暇顧及自身疲勞與病痛,潛在的疾病可能一觸即發。
許多疾病好發於老年時期,如「阿爾茲海默氏病」、「帕金森氏症」平均發病年齡約60~65歲,糖尿病、高血壓、中風等慢性病更是常見的老人病症之一,部分疾病可透過飲食及健康管理獲得控制,但有些疾病是慢慢走向需要家人從旁陪伴、照顧的狀態,依台灣平均壽命與疾病型態研究,女性國人一生中需要長期照護約8.2年,因此,事先規劃防範失能風險,才能在需要的時候,讓摯愛的長輩接受妥善的醫療照顧。
有鑑於此,三商美邦人壽提供「三商美邦人壽安心樂活長期照顧終身保險」,一旦符合生理或認知功能障礙的「長期照顧狀態」之日起持續達90日,即給付一筆「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」(保險金額×30倍)及第一次的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(保險金額×12倍),爾後每屆滿半年再行給付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,最多給付32次。「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」可用於被照顧者的就醫支出及為長照環境、所需輔具做準備,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可作為每月看護費用的支出,另外,亦提供豁免保費機制,讓保戶在長期照顧期間不用為保險費煩惱,且保障持續有效。若不幸身故,則按保險費總和×1.05倍扣除身故時累計已給付之「長期照期一次保險金」及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總額後之餘額,給付身故保險金,讓保戶所繳的保費有去有回。
以50歲女性投保繳費20年期「三商美邦人壽安心樂活長期照顧終身保險」為例,保額1萬,年繳保費46,976元(含有自動轉帳1%保費折扣),不論因疾病或意外,經診斷確定符合「長期照顧狀態」之日起持續90日,先行給付「長期照顧一次保險金」30萬及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12萬,共42萬,爾後每屆滿半年,被保險人仍生存且持續符合「長期照顧狀態」則繼續給付「長期照顧分期保險金」,最多給付32次(給付上限384萬),相當於每月有2萬元的金額可供照護支出,大大降低子女經濟上的壓力。
母親對於孩子的愛毫無保留,在年老的時候更擔心自己成為子女的負擔,藉由投保商業長照險,讓媽媽有一個安心樂活的未來,是子女獻上孝心最好的展現。